2019年湖南省株洲茶陵县招聘事业单位99人公告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A类岗位、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C类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 A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各占50%;B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申论》占40%,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29日到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A类岗位、B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进入面试;C类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A类岗位、B类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C类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
A类岗位、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A类岗位、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C类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围体检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职业能力测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1、岗位4、岗位16、岗位21、岗位28统一分配至各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16553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