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州柯城区新教师提前批招考公告(40人)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
初中社政 | 2 | 小学体育 | 2 | |
中小学语文 | 14 | 小学美术 | 2 | |
中小学数学 | 8 | 小学音乐 | 2 | |
中小学英语 | 2 | 小学信息技术 | 2 | |
中小学科学 | 4 | 中小学心理健康 | 2 | |
合计 | 40 |
一、招聘学科及计划
注:根据相应学科报名资格符合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中小学教师在总招聘计划内学科间需求数可适当调剂。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 211、985、“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要求其本科学历为师范类并且专业对口。
人员户籍不限;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211、985、“双一流”高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相同或相近);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30-12: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三厅(D105教师)。
2.报名材料:(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0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专场)》(粘贴免冠二寸照片);(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4)就业协议书;(5)学历证明(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6)师范生证明;(7)学习成绩单;(8)教育实习成绩单;(9)自荐书;(10)获奖证书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将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现场审核验收。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报名考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的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试讲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分学科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以及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6.相关待遇政策。
(1)中小学教师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体检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6万元左右。
(2)其他相关待遇:①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②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合同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③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和政府人才津贴每年1.5万元;④新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市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1.5%的标准给予人才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