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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招聘事业单位56人公告

2019-11-07 17:33  |  湖南人事招考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监督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实际参加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①笔试内容:

  A: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B:非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如实际面试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须作出书面承诺。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衡阳市雁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docx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xls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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