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泗洪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安徽师范大学100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我县持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先后与泰州市姜堰区、南通市通州区、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形成虎啸龙吟之势,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7所、中职3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6所、小学19所,在校生20.6万人、在校教职工1万余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志愿在泗洪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泗洪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邮箱报名、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1.报名。报名的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附件1)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修改文件包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jsshjyzp2019@163.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点名称 | 邮箱报名时间 |
安徽师范大学考点 | 2019年11月25日9∶00—2019年12月10日16∶00 |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 | 资格复审地点 |
2019年12月12日9:00-11:30时,13:30-16:00时。 |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联系人:华老师18351592237 蔡老师15996700859)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类毕业生证明);⑤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⑥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⑤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