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乐昌市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63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乐昌市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63名,详见《乐昌市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8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1月28日后出生,部分岗位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3年11月28日后出生(详见附件1);
7.应届生指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至2018年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乐昌市卫健系统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8日(上午8:40—11:50,下午14:40—17:20)。
3.报名地点: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联系电话:0751-5553250。
(三)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乐昌市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报考承诺书(附件3),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有效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书、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
4.2019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5.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11月28日止。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背面写上名字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