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招聘事业单位60人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
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①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60%, 一套试卷,时量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资格审查结果,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人且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只有1个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19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须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咨询电话: 0734-8827356(区人社局)。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简章的内容。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简章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