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巫溪县机关单位公开遴选15名公务员和14名事业人员公告
(七)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公示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度巫溪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2019年度巫溪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