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90人公告
(二)考试
成都、南京校园招聘考试仅针对博士研究生以及气象类专业毕业生,考试以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请携带个人简历、相关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核。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招录人员数量等额参加体检。体检由黑龙江省局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者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黑龙江省气象局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在中国气象局网站、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毕业生招聘工作全程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32311。
五、严格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招聘工作过程中,查实应聘人员有报名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严守纪律,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1-82631826
附件:
1. 黑龙江省气象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