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商丘师范学院招聘公告(27人)
3.考试总成绩
一般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80%+技能测试成绩*20%)*50%
说明: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由学校安排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政治考查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查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和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8;0370-3109116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0-3111066 (学校监察处)
0371-69691975 (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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