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教委所属中小学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公告(214人)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四)须服从教委岗位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五)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公招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 系 人:于老师 、李老师、田老师
咨询监督电话:010-69742366
咨 询 时 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附件:
1.昌平区教委所属中小学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所需岗位和资格条件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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