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济南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济南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商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济南市商河县的须在2019年11月19日(简章发布之日)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88人。招聘计划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商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9:00-12月3日16:00
查询时间: 2019年12月2日9:00-12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9年12月5日9:00-12月6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2月12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商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到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商河县鑫源路3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视为本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