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大学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公告(22人)
海南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学校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共计22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因学校要求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根据工作需要,辅导员岗位按性别分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学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7)辅导员岗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③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教育引导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1-4岗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通过高考(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下同)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均须毕业于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院校。
(2)须为2020年应届生,且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境外取得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具有境外学历学位则本条不作要求)。
(4)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心理学专业教师岗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通过高考(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下同)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均须毕业于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院校。
(2)须为2020年应届生,且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境外取得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须符合岗位信息表的岗位专业(方向)要求。
(4)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