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公告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放弃体检(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4、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替补)。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衡阳市石鼓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