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招聘教师公告(43人)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4年12月1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办理任何调动手续。拟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5793718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285110(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部门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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