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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2019-12-05 17:56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四)体检

  时间:2020年3月3日(星期二)。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素质成绩、教育理论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市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由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其结论不合格的,产生的岗位缺额若需递补,应由市教委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明确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小组中按照同一面试方式开展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后至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和市教委应将该考生信息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考生将承担相关不利影响。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教委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报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博士学历层次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不接受简历)。

  附件:

  1、2019年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览表

  2、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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