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荣昌区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9名公告
2019年重庆市荣昌区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9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荣昌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荣昌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即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在报名前取得《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其他要求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按照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昌州大道中段75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考生须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考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