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晋中平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普通事业单位不低于60分,卫生事业单位不低于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
普通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医学类岗位(指人民医院的专技01、专技02、专技03、专技05,中医院的专技岗和乡镇卫生院的专技岗),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等。
报名的考生务于2020年2月5日--2月6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0354--5868232
监督电话:0354--56062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4、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平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