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伊宁市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转)聘及市直单位工作人员招聘349人公告
(五)政审
拟招录考生属现有社区工作人员需征求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访惠聚”工作队、纪检、公安、计生、统战等部门意见;其他人员需征求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报组织部门进行审核。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1:1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以在伊宁市二甲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名额,可按该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培训、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12个月。
相关待遇: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模式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可参加自治区专项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定向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正副职;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职位。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过程中有关考试时间、地点等补充事项,将在“花城组工”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花城组工”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
0999-8359546(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招聘监督电话:
0999-8359056(伊宁市纪委监委)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50,下午15:30-19:30。
附件:
2.2019年伊宁市第二批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公开转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3.2019年伊宁市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4.2019年伊宁市第二批面向社会和伊宁市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转)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5.2019年伊宁市市直单位面向社公开招聘市级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