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5.资格审查: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勃利县的公开招聘辅警考试。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人员须按照勃利县公安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4.成绩发布:综合考虑笔试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数量。
参加测试的考生,按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个人因素递补。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x 4往返跑 |
≦13"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1000米跑 |
≦4'30"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三次取最高确定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x 4往返跑 |
≦14"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800米跑 |
≦4'35"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次取最高确定成绩 |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1:1的比例自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勃利县公安局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综合考虑总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县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未聘用人员中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过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为实习辅警(含试用期三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招聘辅警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以作出递补决定的当日为时间节点,相应职位可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由县公安局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补助;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由指定部门安排开展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标准包括工资、绩效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根据勃利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岗位报名代码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报名代码的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过程中,因考生报考岗位不足招聘岗位数时,可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实时动态调整报考岗位。
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纪检委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勃利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64-8578626 。
勃利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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