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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公告(40人)

2019-12-10 16:55  |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简章(40人)

  根据学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年度考核应合格以上等次,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4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附件)。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及信息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高级职称人员应聘初级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应聘初级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报考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初级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报考初级岗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9年12月下旬。(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高级岗位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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