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罗田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1人)
为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严明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紧急通知》(黄人社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罗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拟组织罗田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罗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罗田县卫生健康系统内在职在编职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uot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罗田县卫生健康局(县卫健局办公楼一楼103室,联系电话:0713-5058256)。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5、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条件表》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罗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如实填写《罗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打印件),报名时须提交《登记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开机并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若因电话号码变更、不能正常接听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应及时、细致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对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于2020年7月1目前获得相应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成绩合格证明取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条件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拟定,并按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
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