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辅助岗位招聘10人公告
4、资格复审
入围体检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我公司进行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信息的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我公司负责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可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和我公司共同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7、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建立个人档案。用工单位与该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实际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及保险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一次性招聘费和工资等费用由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解决,个人应缴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即: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所有。
监督电话:0358-8286695
监督地址:离石区前赵家庄二巷108号房间
附件:
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