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省新乡平原示范区第三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56人)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结合考生报考岗位进行分配,考试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岗位已分配完毕的,由用工单位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7.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成绩达到同学段同学科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依次补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核心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同学段同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确认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岗证明1份(在职在岗教师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拟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禁止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另增加心理健康测验环节),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上岗日期前一周仍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能提供完整合格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试用期满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七、纪律要求
(一)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负责监督实施。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一经聘用,若无故不报到者,将列入平原示范区招聘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平原示范区的所有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3-7553359
附件:2019新乡平原示范区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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