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30名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英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唯一通知方式),请密切关注网址(http://personnel.sdfmu.edu.cn/)。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唯一通知方式),请密切关注网址(http://personnel.sdfmu.edu.cn/)。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el.sdfm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赵老师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泰安校区人事处 邮 编:271016
电 话:(0538)6229961
E-mail: rencaizp@sdfmu.edu.cn
七、其他
1、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笔试、面试等事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唯一通知方式),请密切关注网址(http://personnel.sdfmu.edu.cn/)。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