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济南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15人公告
四、体检
1.时间:2020年1月3日;
2.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由商河县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试用期: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试用期满后,月净领基本工资为2700 元,绩效考核工资为400-600元,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统一配发工作服;社保缴纳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无绩效工资。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商河县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0286
0531-8486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