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公告
(二)辅导员岗位
(1)笔试
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我校校园网通知。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时间、资格复审、心理测试等要求与教师岗位相同(具体请查阅本简章中“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招聘中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环节的相关约定)。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3)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初试
A.笔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
B.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100分。
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我校校园网通知。
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各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复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时间、资格复审、心理测试等要求与教师岗位相同(具体请查阅本简章中“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招聘”中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环节的相关约定)。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考核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复试成绩、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复试,以加试复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三)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本岗位且面试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我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学校校园网查询,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审核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我校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及时与之签订三方协议和意向协议。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组织拟招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签订三方协议书或意向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等>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未尽事宜可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23-42863945)。
本简章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