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公告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总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进入体检人员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拟聘用单位与岗位在体检公告时一并公告(因乡镇区划调整,岗位编码为20190101、20190102、20190201岗位以体检公告的具体拟聘用单位为准)。拉通排名岗位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然后再参加政审。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送南江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的,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丢失《准考证》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应随时浏览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scnj.gov.cn/),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7—8227499。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