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人员15名公告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人员待遇为工资3000元/月(含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试用期享受月工资80%。
六、管理考核
所聘社会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市场管理工作,由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双重管理。具体岗位去向由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配,负责任务下达、业务指导、经费及工资核算。岗位涉及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教育、考核,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日常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解除合同。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市管局管理考核结果,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购买事宜,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七、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劳动纪律规定执行。合同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对解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缺位人员,按程序再行招录聘用。
八、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可向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
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