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考67人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考人数,在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连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页面发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由用工单位申请依次安排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并自备现金。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七、考察
由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招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由用工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招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鹤山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用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复查通过的,在本公告发布页面公示拟招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招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办理招用手续后,由用工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招用人员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享受招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类辅助岗位年薪7.6万元-20万元,辅助管理类岗位年薪6.4万元- 9.9万元。招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工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相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申请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招用人选放弃招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招用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用工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劳务派遣公司。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用政策咨询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933106;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工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下载:
1、《2019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表.xls》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