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引进事业编制紧缺专业人才26人公告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引进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引进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电话
攸县人社局: 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公告由攸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编制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攸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