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修水县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修水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岗位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其它岗位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修水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修水县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修水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修水县人社局:0792-7808691
中共修水县委编办:0792-7808920
此公告由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