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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省凉山州司法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9-12-30 10:10  |  凉山人事考试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下半年四川省凉山州司法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现已发布,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月2日,地点为凉山州司法局2楼207办公室(西昌春苑路27号)。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排名成绩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处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2日(星期四)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司法局2楼207办公室(西昌春苑路27号)。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本人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生源地报考的考生提供原户口本户口迁出页)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资格复审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州司法局政治部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由凉山州司法局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7: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34-2162154;传真:0834-217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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