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 |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4月1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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