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太原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0人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等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档案进行审核。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派遣、改派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九、其他要求
招聘公告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及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予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他相关事宜将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予以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351--7212320
纪律监督电话:0351--71762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只限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小店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