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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1人公告

2019-12-31 16:32  |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1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1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局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选调)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选调)职位。职位详见《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1》、《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

  (二)招聘(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干部身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1》和《职位表2》。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3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四、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至2020年1月9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8:00至2020年1月13日17:30(节假日不休)。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1》、《职位表2》,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734-8628839)。

  (5)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基层工作经历(在县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团以下部队或企业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时间或入伍退伍相关文件为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2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308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和20日9: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5)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月19日8:00至2月2日9: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内容:

  ①岗位代码0105、0107、0112、0114、0117、0201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②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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