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德州齐河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公告
四、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专项事业编制,按照所报考的岗位安排工作。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为领导干部。
(二)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交流转任到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至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五、其他
凡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才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齐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齐河县人社局:0534—5321157
附件:
1、齐河县2019年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x
3、齐河县2019年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