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日至3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工会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总工会资产监管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会计结算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经授权,履行省总工会出资人职责,对省总本级事业单位、企业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承担组织、指导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承担省总工会及所属单位、驻会产业工会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zgh1651@126.com
咨询电话:0451—53670628
(二)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工作,为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省总工会局域网及外网的更新和维护,为全省工会系统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为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
报名电子邮箱:1160428197@qq.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6
(三)黑龙江省总工会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开展劳模职工健康体检、专家诊疗、健康管理、综合康复、医疗帮扶、职工绿色通道转诊和社会群众疾病诊疗等工作。(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5号)
报名电子邮箱:1160428197@qq.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6
(四)黑龙江工人报社: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做好《黑龙江工人报》《北方人》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将报刊、杂志承载内容融入智慧工会平台,实现传统报刊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即将搬迁至南岗区高新路3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zgh1651@126.com
咨询电话:0451—53670628
(五)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
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主要职责:依托五大连池独有的火山和矿泉资源优势,做好疗养休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等服务项目,为劳模职工提供疗休养服务。(工作地点: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
报名电子邮箱:sydwlx@163.com
咨询电话:0451—82934566
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主要职责:利用镜泊湖高山堰塞湖的优势,做好劳模职工休养工作,建设具有地域旅游特色的休养服务阵地。(工作地点:牡丹江市镜泊湖风景区)
报名电子邮箱:sydwlx@163.com
咨询电话:0451—82934566
(六)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发挥全总示范校和全省工会干部培训基地作用,做好工会干部教育、劳模工匠、职工(农民工)技能等培训工作。围绕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8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ghgbxy@163.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8
(七)黑龙江省总工会北戴河劳模疗休养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综合利用地域资源,做好劳模职工疗养休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旅游度假、休闲养生等服务工作。(工作地点: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报名电子邮箱:hljsghgbxy@163.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8
二、招聘岗位
设招聘岗位54个,招聘人数共70名。
(一)黑龙江省总工会资产监管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会计结算中心),招聘12名。
(二)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7名。
(三)黑龙江省总工会医院,招聘7名。
(四)黑龙江工人报社,招聘6名。
(五)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招聘14名;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招聘3名。
(六)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招聘14名。
(七)黑龙江省总工会北戴河劳模疗休养中心,招聘7名。
具体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的,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含当日)。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