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补充招聘法院派遣制书记员23人公告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审核需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表(报名期间审核通过后,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因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六)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有法院工作经验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凡政审、体检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83893616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