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省湛江雷州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0人)
八、体检
由雷州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情况不具备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并由司法局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年限3年。劳动合同由聘用人员与雷州市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决定解除聘用合同。
若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合同签订后因故辞职,由雷州市司法局参照此条件继续负责聘任及把关,招聘合适人员补上职位空缺。应聘人员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聘用。
十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由雷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雷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1:雷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更多广东省招警信息请点击【广东招警资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