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闽清县教育局编外新任教师招聘87人公告
五、体检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在闽清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期相关规定
拟聘用人员经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闽清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闽清县连续工作的时间不应低于五年。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若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记载其失信行为并存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闽清县招聘工作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报名电话:0591-2332723。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
附件:
闽清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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