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西北民族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55人)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国家民委同意,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2016年7月,国家民委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同年被列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
5.应聘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任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学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在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与组织人事部、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投递简历、报名。
3.资格审查
由校内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并报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考核。
4.考核
(1)由校内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笔试、业务考核。考核小组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2)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业务考核。
5.体检
按公开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须在兰州市或双方约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