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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人)

2020-03-30 18:19  |  株洲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20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面向本市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法院事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本市户口或长期在本市定居;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聘用后,服从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15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办公楼306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准备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内容

  1、笔试

  综合能力考核。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有关内容:测试听打速度、文档处理技能。

  3、面试

  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工作日免费供应早中餐,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工资拟定为 2000元/月,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工作必备的服装。

  联系人:陈祈晨

  联系电话:28519206

  附:《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请于报考当天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来现场报名。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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