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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盐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4人)

2020-03-31 17:24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司法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盐城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3个岗位工作人员共4人:盐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管理岗工作人员1人,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2人;盐城市政法干部学校管理岗工作人员1人。具体选调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公务员。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选调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备《盐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所列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5)与选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盐城市盐马路246号906室)。联系电话0515-6918590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岗位);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本人编制性质、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盐城市司法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合格分60分。

  面试题本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合格分60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取得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公文写作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收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未能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经盐城市司法局党委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城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司法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2、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501620(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19 0515-805007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5-69185906(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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