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保定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公告
九、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进入体检名单于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
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的考察由市招聘办和卫健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选岗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拟聘人员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后一次性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二)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0312-2560358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涉及考试相关信息,将在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附件:
1、2020年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