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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三亚市水务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0-04-01 21:18  |  三亚市水务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公布。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任职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咨询电话:0898-88657671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898-88678538

  附件:

  1、三亚市水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三亚市水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亚市水务局

  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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