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省张家港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20人)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执法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及人数
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消防执法辅助人员 | 01 | 10名 | 1: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配合开展火灾原因调查,不参加实际灭火救援工作,男性 |
消防执法辅助人员 | 02 | 10名 | 1: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配合开展火灾原因调查,不参加实际灭火救援工作,男性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消防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6.户籍不限,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2)符合相关回避规定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录用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北庄路与东苑路交界处,联系电话:0512-58992158,联系人:盛丽花)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期间将采取人员限流管控措施,请报考人员服从现场指挥。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500米和俯卧撑两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在两项测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500米测试成绩*50%+俯卧撑测试成绩*5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2.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岗位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配至乡镇派出所工作,岗位职责包括:1、从事协助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2、协助查处消防违法行为;3、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4、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5、协助维护消防监督管理数字化系统,及时录入和更新系统基本信息,完成法律文书网上流转;6、协助收集、综合有关资料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和反馈信息等辅助性工作。
(二)首次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人均年收入5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992158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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