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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长兴县林城镇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公告

2020-04-10 14:48  |  长兴人事人才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浙江长兴县林城镇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社区工作者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此次共招考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林城镇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0年4月10日);

  2.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5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3.退役军人加3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招考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0年4月17日(1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②报名地点:林城镇3楼党建工作办(振兴西路8号);

  ③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知识。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8.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为相关社区提供服务。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乡镇现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

  五、其他事项

  目前已是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名单以街道(乡镇)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为准)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考成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乡镇)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解释。电话:0572-6369819。

  附件:林城镇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doc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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