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桑植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45人)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只进行尿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因公示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流动调配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桑植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44—6246007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办负责解释。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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