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绵阳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告(3人)
(九)试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人选到市委目标绩效办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人员行政、组织关系在原单位。
(十)公示。市委目标绩效办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及试用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市委目标绩效办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目标绩效办室务会确定调入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调入人员统筹安排到有关科室工作。
五、组织纪律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市委目标绩效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555099。
咨询电话:0816-2535816,0816-2535826。
中共绵阳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中共绵阳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选调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选调 人数 | 选调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学位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中共绵阳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 2020001 | 综合管理 | 综合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县(市、区)报考人员,应在县(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其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8年。政法体改生应符合川政法[2011]91号所规定的服务年限。 | 具有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加班工作需要。 | 行政 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