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遴选公务员公告(2名)
(二)笔试
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根据考生提供的文稿、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择优筛选考生进行笔试;若职位报考人数不足,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参加笔试(具体笔试人选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名单。体检符合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五)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遴选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遴选资格等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遴选人选
根据考生体检和考察情况,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
按规定对拟遴选人选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我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668-3386052)。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